科幻文的爽点
当读者的时候,不道知啥是慡点,反正看书的理由就是,要只不太扯、情节尚可就基本能够看下去。由此看来,个一可以昅引读者阅读趣兴的设置,就应该算是慡点了。
等到己自
始开写文的时候,才发现所谓的慡点实其很难。如何才能摸到读者的⾼cao位置?然后辅之最恰当的力道与手法,才会给人以最噴薄而出的感快,是这一门很深的学问,不yin尽其中数年,或者天资聪颖者,是很难做到的,以所这也是大神是只站在金字塔端顶的少数人的原因。
个一无法让己自⾼cao的人,么怎可能会给别人带去感快,是这我的一点小顿悟。
己自的第一本书是写历史的,完全意yin套路,且而
有没大纲,以所处nv作写的很艰难,勉強维持到一百多万字的时候,就不得不草草结尾了。
写文是个一很难坚持的过程,就像是你在个一女人⾝上卖力的表演,而那女人却有没一点反馈,至甚还心不在焉的道问:“你进去了?”
是这一件比较悲哀的事情,以所很多人都烂尾了,胜者为王,的真易说不易做,有没观众的舞台,哪个演员还会有

qing,以所说一点矫情的话,人之常情,太监也不丢人。
是这
己自的第二本书,说句实话,写了一百多万,也有没摸到什么网文的捷径,是还一如既往的蒙头去写,写故事,写人生。在现唯一的进步就是,文笔比之前顺畅了一点,码字的速度快了一点,再无其他。
我这个人比较

糊,写文有痛苦也有喜悦。我可以建造个一世界,然后按照己自的喜恶来写故事,在故事里,我是王者,拥有绝对的权利,而在故事之外,却颇显落寞,这种火冰两重天的感觉,是扑街作者的实真写照。
为什么写文呢?这个我有点说不清楚。大生学活闲的很,自然要找点事情来做,打游戏或者打工的有很多,而我就就选择了写文,并且还自认是有点小文采的,以所不经意之间,便走上了这条不归路。
最始开写是的三国历史文,很肤浅也很意yin,本来我是很鄙夷小⽩文的,但是己自来写的时候,也不由得沦了为小⽩文,没办法,⽔平有限。
第一本书完事之后,我便发现己自不适合再写历史,以所思来考去,第二本书便转战了科幻文。
当时脑子里个一灵感闪过,便萌生了开坑的想法,然后就付诸实现。
要想说点⾼端的话,但是发现己自也没那个內涵,以所再后最闲扯一句。
实其本书算不上是科幻文,只不过是借用了个一末世丧尸的背景而已,主要的落笔点是还在人,在故事。三哥比较喜

写实的文风,以所这本书基本上也是走写实路线,就是在末⽇之下,一群正常人的求生之路,有点类似于美剧《行尸走⾁》。
当时脑子一热,便开了坑,在现想一想,是还很冒险的,我会说之前我一本科幻文都没看过吗?
在写了将近十万字之后,我倒是感觉摸到了一些己自的⾼cao点。末世背景,实其很像是《鲁滨逊漂流记》里的孤岛设定,作者为什么要把鲁宾逊放置在孤岛上,不过就是了为展现人类最原始的生存**与最简单耝暴的自我求生,既要生动又要实真,这才是末世文的独到之处。鲁宾逊在孤岛上还会遇到野人,还会有星期五的陪伴,而类比之下,末世文大都要有丧尸来做敌人,同类来做伙伴,以所我的路数是,量尽的模仿笛福的笔法,用最实真的风格来展现个一末世背景之下,众人求生的故事,有没半点的科幻⾊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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