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该揭示什么?
赫尔曼·布洛赫过:“发现唯有才能发现的东西,才是唯一的存在理由。一部,若不发现一点在它当时还未知的存在,那它就是一部不道德的。知识是的唯一道德。”这也是我写的原则,正为因我一直坚持这个写的原则,以所我每写一部现实主义至甚连灵异,都会被读者视为是我的自传。
很多人问我是这
么怎做到的,答案很简单,就是像赫尔曼·布洛赫的那样:去发现唯有才能发现的东西。这些东西要只是存在的,写出来定一会让读者产生共鸣,此因读者就自然而然视为作者的自传。
一部接一部的,以特的有方式,以特的有逻辑,发现了存在的不同方面:在塞万提斯的时代,探讨什么是冒险;在塞缪尔·理查森那里,始开审视“发生于內心的东西“,展示感情的隐秘生活;在巴尔扎克那里,发现人如何扎

于历史之中;在福楼拜那里,探索直至当时都还不为人知的⽇常生活的土壤;在托尔斯泰那里,探寻在人作出的决定和人的行为中,非理

如何起作用。探索时间:马塞尔·普鲁斯特探索无法抓住的去过的瞬间;詹姆斯·乔伊斯探索无法抓住的在现的瞬间。到了托马斯·曼那里,探讨神话的作用,为因来自遥远的年代深处的神话在遥控着们我的一举一动等等。
此因,我的在揭示什么?是这我写的出发点。我在现可以回答这个问题,我的所揭示的东西是:当今国中社会里的人们失去人生终极信仰和生活常识后,沉沦在拜金主义下的混

生活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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