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八章 电话监听
“柳大队,们我在汽车驾驶室的沙发座下找到个一
机手…”得了柳罡的吩咐,很快的,宁东就拿了一部机手走了进来。
柳罡却是见看,管強的脸⾊陡然的变了变,只不过一瞬间就恢复了正常,机手关着机,柳罡打开机手,脸上顿时微微的笑了来起,或许管強庒

有没想到们他会传讯他,或许他也有没多余的时间去删除,总之,机手上的通话记录并有没删除。
“管科长,不道知这个电话,是么怎一回事?”柳罡拿着里手的机手,淡淡的道问。
“柳大队,是这我人私的东西,我人私的事情,你无权查看,也无权过问,你么这做,是违法。”管強第九十八章 电话听监的口气依旧的強硬。
“很遗憾,在现这些东西,是属于犯罪证据,而你在现,是犯罪嫌疑人,至于违法不违法,那也是不你说了能算。”柳罡淡淡的道。
“我可以不开口,十二小时你找不到有效证据,传讯时间一到,你就必须放人。”管強淡淡的抬了抬手腕,看了看时间“柳大队长,你有还
个一小时三十三分钟”
“呵呵,看来管科长离开刑队警,也有没忘记学习法律啊。”柳罡也不恼。
“这毕竟是法制社会,多了解一些法律,对人是总有好处的。”管強微微的笑着。
“那管科长不道知知不道知《民人
察警法》?”柳罡淡淡的摇了头摇,也不等管強回答,就自顾自说的道“哦,我忘了,管科长92年就辞职下海,是不
察警了,明官警,你和管科长说说民人
察警法的相关条款。”
“民人
察警法第九条规定: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,安公机关的民人
察警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,经出示相应件证,可以当场盘问、检查;经盘问、检查,有第九十八章 电话听监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将其带至安公机关,经该安公机关批准,对其继续盘问:(一)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;(二)有现场作案嫌疑的;(三)有作案嫌疑⾝份不明的;(四)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。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安公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,在特殊情况下,经县级以上安公机关批准,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。”明雪雁缓缓道出。
“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:‘家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。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

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。’基于宪法确立的这一法制统一原则,我国《立法法》就法的适用效力和相互谐和作出了更加明确、具体的规定:宪法具有最⾼的法律效力;法律的效力⾼于行政法规;行政法规的效力⾼于地方

法规、规章;地方

法规的效力⾼于本级和下级地方府政规章;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;新规定优于旧规定;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;规章之间应保持一致等等。从《立法法》的角度考量,《民人
察警法》是一般法律,其由国全
民人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,《刑事诉讼法》是基本法律,其由国全
民人代表大会制定,二者相比,后者属于上位法;就公布时间而言,《民人
察警法》于 1995 年 2 月 28 ⽇公布,现行的经立法程序修正的《刑事诉讼法》是于 1996 年 3 月 17 ⽇公布,1997 年 1 月1⽇施行,二者相比,后者属于新规定;就规范的效力范围而言,留置制度属于特别规定,适用的对象是‘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’,刑事传唤制度也是属于特别规定,适用的对象是‘犯罪嫌疑人’。留置制度的內容与刑事传唤制度的內容明显抵触,按《立法法》的逻辑应适用后者,柳大队你说,是是不这个说法?”管強侃侃而谈。
“这个号码,是你老上司的吧?”柳罡然忽厉声道,音声中,却是经已用上了魂印诀。
“你么怎
道知…”管強正侃侃而谈,心底得意,却不防柳罡突然的转换话题,且而,这个问题,无疑是他自认为最隐秘的秘密,加上魂印诀的影响,即使是他心理素质远超常人,也瞬间的失神,脫口而出。
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”柳罡淡淡的道。
“就算我和老上司通电话,那也有没什么大不了的吧。”管強很快的也恢复了镇定,依旧的一脸傲然。
“车卡在了树上,主角不在车上”柳罡淡淡说的了一句话。
“你…你么怎…你听监
们我的电话”管強猛然的站了来起,音声,也微微的颤抖了来起,这一句话,那可是他的原话,一字不漏,唯一的解释,就是被人听监了电话。
“说吧,为什么要杀我?”柳罡淡淡的着看管強。
管強着看柳罡,是只,此时的他,也不再是风轻云淡,他的脸⾊,变得格外的复杂,他仔细的回忆着柳罡说的这一句话,他可以确定,这一句话,的确是他的原话,一字不差,他道知,己自的电话被听监了,是只,随即的他又否定了己自的猜测,己自之前,

本不可能进⼊对方的视线,对方不可能听监他的电话。
郭记书的电话被听监了…陡然的,管強的眼睛里,闪过了一丝恐惧,他隐约的感觉到⾝子一阵阵发冷,然而,时同的,又有着一丝丝的疑惑自心底升起,郭记书的电话,么怎会被听监,要听监
个一市政法委记书的电话,就算是安公厅,应该也不可能吧。
难道,是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私自听监?管強的心底,陡然的涌起个一念头,想想这个人的所为,他倒是越发的得觉,这完全的有着可能,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刑警大队长,显然是不
个一循规蹈矩的人,且而,至今依然和特种侦察队部有着联系的他,要想
听监
个一人的电话,从技术上说,那也并不困难。
己自该么怎办?认罪,是还不认罪?认罪,己自这一辈子,差不多也就完了,可如果对方真听监了那个电话,己自不认罪,

据那电话录音,也能够认定己自的罪名,而最让他担心是的,郭记书的电话被非法听监,那个电话,可是郭记书的秘密电话,一旦被听监,那许多的见不得光的事情,就会一一的浮出⽔面,尽管对方是非法听监,然而,对方

本就可以不暴露非法听监的事实,只需要

据听监的结果顺藤摸瓜,在现正是关键时刻,郭记书肯定会经常使用到这个电话,那也就给了对方⾜够的线索,再说了,即使道知对方听监,谁也拿对方没法,郭记书的这个电话,

本就是不公开的电话,用的,也不可能是郭记书的名字,对方完全可以不承认那是郭记书的电话。
得想办法,尽快的告诉郭记书
要只郭记书不垮台,就算己自进去了,也很快就能够出来作为个一曾经的刑警,管強迅速的想明⽩了其的中关键。
是只,要么怎才能尽快的告诉郭记书呢?己自不认罪,对方肯定会穷追不舍,不会放己自出去,至甚,和人接触的可能

都很难,然虽他能够在法律上辩倒对方,可他更道知,华夏国并是不
个一法治家国,然虽谁都道知传讯和留置的差别,然而,实际的

作中,安公人员往往是都选择对己自有利的法律,明道知对方违法,可是,你却又能把别人么怎样?再说了,这小子连市局局长的面子都不给,私自的就敢把人带到个一隐秘的地方蔵来起审,要真是那样,己自
么怎传话出去。
眼前的这个刑队警长,是个一大胆而又谨慎的人,承认了己自的故意制造车祸,对方多半就会慢慢的从己自嘴里掏一些东西,就像对待孙来泽一般,而不至于做一些极端的事情。不过,绝对不能承认那是郭记书的电话,反正对方也是非法听监,也不敢说那是郭记书的电话,作为个一曾经的刑警,他迅速的为己自找到了合理的理由“朱建芳是我的兄弟。”
“朱建芳?”柳罡有些的疑惑。
“就是那个被特种队部的人抓住的刑警”一旁的宁东低声的解释道,柳罡有没去问那两个刑警是谁,宁东却是了解了的。
“哦,这件案子,们你两人继续审理吧。”柳罡也想不再继续的问下去了,他道知,能够得到样这的效果,经已是最好的收获了,经已大大的超出了他的意料了,他还认为,管強么怎也会负隅顽抗一番的,却想不管強么这轻松的就招认了。他却哪里道知,聪明的管強,却是想了那么多呢?
当然,此时的他,也委实的有没时间去审讯管強,孙来泽的死,他经已耽搁了太多的时间,再耽搁下去,贾⽟林恐怕就的真冒火了,别说贾⽟林,恐怕就是汤寒英,也会的真发火了,再加上安公局那一档子巴不得他下课的政委局长的,他这个刑队警长的位置,那可是真有些⿇烦了。!
M.yyMxS.c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