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记
我得觉,写小说最困难的一关就是故事的起头了。
或许是不每个人都样这,但是以我来说,有了灵感之后,到始开设定故事大纲、落笔写下第一句话,短则个一礼拜,长则半个月、个一月的,是总

死我不少脑细胞。
不过,我有个朋友能够用不找灵感、不写大纲,要只一支笔拿来起就能振笔疾书,最⾼纪录只花了八、九天就完成了一本十万字的小说,简直是不人…是神哪!
像那种“快手”当然天生就是吃这行饭的料,至于像我这种“⻳速型”的慢手,还敢全职在家写东西养活己自,肯定是天生有“自

倾向”的傻蛋个一吧?
嗯…像好有点Blue喔?大概是为因天气太冷了,冷得平果的十

手指头都快不像是己自的,像好夹着十

冰

在打键盘一样,加上两排牙齿抖得喀喀直打架,益发得觉夏天没冷气、冬天也没暖气房可待的己自还真是惨兮今呢!
包惨是的,我肯定是冻疯了,竟然夸下海口要写出个一五本的系列,大点艾家五兄弟的鸳鸯谱。
般系列嘛,里头的主角都得来个“连连看”这可是要考记忆力的。两本OK、三本还好、四本自找⿇烦、五本以上…呃,应该算是神经失常吧?
唉,平果可是出了名的少

筋的傻大姐,会做这种搬石头砸己自脚的蠢事算家常便饭啦,只可怜我的脑细胞又不晓得要被己自整死多少,搞不好会越来越⽩痴…
“嘻,用不担心啦,你本来就经已⽩痴到个一极致,没办法再⽩痴下去啦~~”
…
好了,耍⽩痴告一段落,为因刚刚我某个可爱的家人冒出的某句话,在现平果得去处理下一“家务事”下回见喽!
“我说过不要再说我⽩痴,你欠K呀!⽩痴也是有自尊的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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