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二章 雷王传说(上)
21时16分(当地时间)
四个由华人组成的战队穿梭在亚玛逊的雨林之中,年仅十五岁的周震华有还半年的时间就能够从西伯利亚毕业了。醉露书院但是他在现在执行个一任务,个一由老佣兵带队而执行的任务。
黑⽔有个一特别的训练模式,是了为能够最大限度的输出佣兵的兵源,黑⽔在西伯利亚的训练营里会经过两年的筛选,剔除那些不合格的佣兵或者在训练中死亡的佣兵后,会让在这两年训练中活下来的佣兵进⼊为期两年的考核期和实习期。
而在这为期两年的考核和实习期当中,这些年轻的佣兵被称之为----见习佣兵。
见习佣兵在考核和实习期间,会有一名老佣兵带队。在这段期间,老佣兵任命为这个战队的队长。带领四名见习佣兵,从黑⽔公司处接任务,执行任务,赚取报酬。
十五岁的周震华,在现就是一位见习佣兵,他被分到了第一见习小队,这个小队之中和他一样分配过来的另外三人,亦是都华人。但是除了周震华十五岁以外,其余三人的年龄都略有不同。
这三个人分别是…
易枫,男,二十六岁,

格冷酷,特点是擅长刀法,武器是一把TOPSAH906AlaskanHarpoon----阿拉斯加捕鲸叉。
[阿拉斯加捕鲸叉]战术刀是一种耝犷地直柄刀。乃是精英合作的结晶,简单,強劲,出刀快,耐用,抛弃对外表华丽精致的追求。它从诞生之⽇起,就成为全球各种有需求的组织和人们的至爱。
许辉(代号山猫),男,二十五岁,

格沉稳冷静。擅长丛林战、巷战、阻击;传闻未加⼊黑⽔之前,是特种军的中狙击⾼手。醉露书院武器是一把PSG-1狙击步

。
孙飞虎,男,二十九岁,

格冷静。但又时常为因战友而变地冲动。是个一典型的矛盾

格的结合体。擅长爆破,暗杀,精通各类型武器,最喜

匕首划破喉咙的感觉。武器是一把FallK女nG1----“地狱守卫⽝”战术双刃刀。
G1是一款新型的双刃格斗刀,尽管它的寸尺很小,但堪称是这个寸尺级别中最強大地格斗工具。表面黑⾊特氟隆处理消除了反光这一格斗刀的大忌,并且增強刀刃抗腐蚀的能力。
三个人各有特点,但是最年轻的许辉。也经已有二十五岁。平均年龄都在周震华十年以上,还一脸稚气的周震华。在这三个人之间,还像个一孩子一样。
不过,并不能此因忽略了周震华的存在。然虽才不过年仅十五岁,但是周震华经已
始开在黑⽔公司中渐露头角了。⾼超又全面的战斗技巧,配合那战斗来起完美又有没错误的战斗风格。私下里。有人称周震华是一台只会杀人地机器。
且而。周震华更是见习佣兵的中NO。1,曾经有人质疑过周震华地能力。但是所有质疑他的人都被打成了残废。然虽
是只
个一十五岁的孩子,但是却是个战斗的天才。
不过,相对于周震华的天分,也就有只易枫、许辉、孙飞虎这三个同样是⾼手地家伙,才能在起一组队出任务。且而这个见习佣兵地队伍中,不光是全华人组成,有还
个一最大的特点,那是这四个人分别是见习佣兵中地NO。1-NO。4。醉露书院
也就是说,见习佣兵的前四名,都在这个队伍中。以所说,这个队伍是黑⽔见习佣兵中,当之无愧的第一见习小队。
然而,比起四个实力強大的见习佣兵,能够带领这四个刺头的老佣兵,才是当之无愧的⾼手。
这个人叫雷禅,外号雷王,被誉为黑⽔內部有史以来最強的佣兵!雷禅(外号雷王),男,三十一岁,被称之为黑⽔有史以来最強的佣兵时同,私下里却被所的有佣兵议论为怪物。原因很简单,雷禅这个人,不使用任何的武器。也就是说,雷禅这个人最擅长的战斗技巧就是----空手格斗。
实在难以想象,在现代战争的

林弹雨之中,在普遍选择強力军火的世界中,出现个一空手格斗的佣兵,是这一件多么怪异的事情。而偏偏,这个空手格斗转精的佣兵,在二十一岁从西伯利亚训练营正式的走了出来后。十年的佣兵生涯中,经已在数次恐怖的场战中存活了下来。这本⾝就有点超出了科学的范围,归类到灵异的事件当中。
如果样这
个一人,不被称之为怪物的话,有还什么人,可以被称之为怪物呢?
不过雷禅可是不只会空手格斗,而是这个人经已強到了什么都可以变成武器的程度。那怕是一张纸,他都可以把其变成刀子一样的锋利,切破了敌人的喉咙。
技冠天下,个一把杀人技巧磨练到无所不能的存在。
不过这是不吹嘘,雷禅在见习佣兵毕业的时候,和周震华一样是全优的成绩毕业。十年徘徊在生死的中经验,让雷禅磨练到了个一异常非人类的程度。
有传闻中说过,雷禅这个人早就经已存够摆脫佣兵生存的钱了。不过他并有没就此离开黑⽔,亦有没离开佣兵界。
原因很简单,雷禅这个人经已变的,除了战斗什么都不会的程度了。
在外人的眼中,他近乎于冷漠到无情的程度。除了杀人,不会开玩笑,也不会

朋友。而和他做过队友的人,都变成了尸体。他冷酷的,就像一台不会出现任何运算错误的机器一样。和他在起一,要承受很大的庒力啊。
然而,周震华却和他混在了起一。
周震华这时候是什么,他可是个小庇孩啊。然虽成绩好的夸张,但是个一十五岁的孩子崩紧神经过⽇子,早晚会彻底的崩溃。以所在这时候,周震华很聪明的给己自找个一可以寄托精神的存在。而就在这时候,雷禅出现了。在软磨硬泡了个一月后,周震华成了雷禅的小弟。而雷禅,这位佣兵界最強的佣兵,则成了为周震华的大哥。
唰唰唰唰…
四个人移动的速度常非的快,亚玛逊那

软的地面和苍天大树的

茎,

本就无法阻挡四个人的步伐。偶尔会出现几条蛇,也会被大家用匕首第一时间钉死。然虽
是只见习佣兵,但是们他的实力,经已比正式的佣兵,还要強大。们他
在现所欠缺的,不过是佣兵世界里,生存的经验而已。
⾎腥味…
许辉的鼻子犹如山猫一般的灵敏,立刻感觉到嘲

的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不一样的气味。举手示意前面可能出现战斗的手势后以,大家的前进速度,立刻降了下来。
这次大家在雷禅的带领下,要对付是的一批Garimpeiro(掘钻人)。
这群人实其
是都通缉犯,们他伪装成掘钻人,在亚玛逊的土地上,到处用垃圾的手法挖取钻石之外,还做出了更加恶心和人神公愤的举动。最直接的就是,开着吉普车到附近的村庄抢劫。
就像恶魔一样,杀光了村子里的人男和老人,然后带走了村子的中女童和女人。在玩

厌了后以,就会把其给杀死了。
由于当地府政被们他用钱所收买,对这件事居然睁只一眼闭只一眼。坦⽩来说,当地的府政,经已成了为这群恶魔的帮手。
雷禅带领大家的任务,就是击倒这群掘钻人。
当然,真正的任务并是不
样这。真正的任务是,这群掘钻人中,有个一很出名的通缉犯。大家真正的任务,就是杀了这个通缉犯就行了。
但是如果在这种装备完善的掘钻人中,刺杀一名通缉犯,显然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。但是雷禅有没选择么这⿇烦的解决方式,反而选择更加直接的个一方法。那就是----杀光所有能够反抗的人。
简单,直接,明了!
这就是雷禅的风格,他想杀个一人,如果觉的不过瘾,他就会杀光所有帮这个人的帮手。且而,选择这个方法的时同,不光是雷禅了为満⾜己自骨子里的战斗

望。他有还特别照顾己自所带领的见习佣兵,让们他在最短的时间里,适应这种残酷的战斗。
当然,他嘴上不会么这说。按照他的风格,美其名曰的变成了替天行道。
不过,关于雷禅的风格,大家也算是早有耳闻。且而这经已是第三次在雷禅的指导下出任务了。或多或少,大家经已习惯了。
至于在现,大家始开

据空气中散发的⾎腥味,朝战斗的地点,微微的移动了去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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