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四章 穷困
世界上最不值钱的东西,莫过于时间。
同样的道理,最无价的财富,也是那从⾝边悄悄溜走的光

。
遗憾是的,对于这种简单的等价

换,实在有太多的人,

本不放在眼中。
林霁云,也是其中之一。
每每想起往事,他总会得觉,那

本就是做了一场稀里糊涂的怪梦…
三十年前,若在地球联邦亚洲区域东南沿海一带,提起“林家”总会有人翘起大拇指。至甚,就连一些手握重权的府政
员官,也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些许羡慕之⾊。
林家,实在太有钱了。
谁也不道知,联邦行银的险保柜里,究竟装有林家多少钞票?
也无人知晓,林家名下的财产,究竟达到何等恐怖的程度?
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。
林家常非有钱。
且而,钱多的烧手,多得至甚就连拥有者己自也不清楚其的中实际数字。
如果说,有钱人是都幸福的。那么,林霁云绝对是其中最为幸福的天之骄子。
尤其是当林老太爷咽气的那一刻,当律师按照联邦继承法,宣布他成为所有产业唯一拥有者的时候。林霁云的內心世界,几乎变成了一片被散发着

人金⾊光泽沉重金属庒实的希望之地。
那天,他第次一发现----己自
里手的钱,多得几十辈子都花不完。
年轻、多金、有没任何负担制约…。
世界上,再也找不到比这更好的堕落条件。。
一掷千金的生活,的确令人着

。
如果林霁云按照那种小富翁的方式花天酒地。那么,林家祖积的财产,的确⾜以供他吃上几十辈子。
年轻人地心

,都喜

凡事争个⾼低。
在这个世界上。有钱,并是不一件坏事。
有钱又张扬,还要惹上不该惹的⿇烦。这才是最大的祸端。
连他己自也说不清楚,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得罪了一名⾼官。
偏偏在这个时候。遇到了全球

的金融危机。
也是老天不开眼。一伙窃贼光临了林家祖宅。盗去了其中绝大部分地金珠宝贝。。
当所有祸事接踵而来,争先恐后掠夺着那丰厚无比资财地时候。林霁云彻底傻眼了。
他不道知
己自该做些什么。
他只得觉脑子里一片茫然。
就样这。夜一之间,⾼⾼在上的贵公子,变成了一文不名地穷光蛋。
与所的有相同经历者一样,从天堂掉落地狱的林霁云,內心世界也从原来的

光明媚,瞬间变成了

暗绝望。
他愤怒、

郁、仇视所的有人。
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,与所有人为敌的念头,这才在他的脑海里深深扎

。。
这个世界。是个一充満残酷的肮脏世界。
有句话说得好-----“当你有钱地时候,你就是大爷。没钱落魄的时候。你连一条狗都如不。”
⽩眼、唾骂、嘲笑、讥讽。
年轻地林家公子也不道知,己自的耳朵里,究竟装了多少诸如此类的东西。
他只想爆发,要想活活捏死所有敢于蔑视己自的家伙。
遗憾是的,他却有没实施地力量…。
许也。这就是无能者最实真地写照吧!
就在他几近绝望。要想以杀自来结束年轻生命地时候。偶然的意外,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。
在马路上走不稳而摔跤,绝对是任何人都经历过,也极其稀松平常的事情。
一跤摔出个不错的未来…。这种事情说出来,恐怕没人会相信。
至于像林霁云那样,顺着地面的管道,下一子滑进拗黑无比的地下世界…。这种事情,除了冥冥中存在的神灵之外,又有谁能够真正说的清呢?
与雷震一样,他同样发现了一座被掩埋的史前城市。
在那里,一台旧式电脑也给予了他一切要想的东西。
可以在最短时间里,转化成为巨额财富的超前生物科技。
电脑要求的回报,常非简单。
“我需要你积蓄更多的能量。将沉睡的中“智龙”再次醒唤!”
当林霁云从

暗的地⽳中爬出的时候。经已彻底变成了另外个一人。
经历了人生大起大落的他,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人。
对于金钱,他的占有**经已不像前以那么強烈。
毕竟,在这个世界上,有还远比金钱更加重要的东西。
那就是权力。
有权,就有钱。
有钱,却不定一就能买到至⾼无上的通天之权。
他并不完全明⽩电脑所说的“智龙”究竟是什么。
也想不按照对方规定的路线,拯救什么所谓的历史遗迹。
他经已受够了人们的⽩眼。
他迫切要想证明己自拥的有
接下来的事情,顺理成章。
新的公司成立。
新的藥物迅速占领了市场。
大量的金钱,如同无法阻挡的嘲⽔一样,汹涌澎湃地流⼊他的怀抱之中…
大名鼎鼎的“威森公司”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走⼊世人的眼界。成为地球医藥界绝对领先的行业翘楚。
这一年,林霁云六十二岁。
人类的本

,究竟是什么呢?
这个问题,恐怕谁也无法给出个一合适的答案。
林霁云也不例外。
有钱的⽇子,的确过得常非惬意。
至甚,令他感到前所未的有充实。
撒下大把的金钱,所的有仇家,均在最短的时间里,被一一惩处。
当然,他也是不那种忘恩负义的家伙。
当年落魄时,对己自有恩的人,同样得到了一笔不菲的财富…。。
报恩惩恶,许也是所有人都会做的事情。
但是对于林霁云而言,却是调剂思维,満⾜心理片面感的一种游戏。
连他己自也说不清楚,这种类似基督山伯爵般的闹剧,究竟持续了多久。
不过,每当看到恶者为因恐惧瑟瑟发抖,善者为因意外而惊喜不已的时候。他的內心,总会生出大巨的満⾜感。
终于,有一天当这类游戏无法再继续下去,也找不到任何可以实施对象的时候。他然忽发现-----人生,实其不过如此。
按照亚洲人说的法----六十年,为一花甲。
老了,己自
的真老了。
人老,必然会死。
每每想到这里,他总会不由自主地要想发狂、发怒。
为什么,为什么我定一要死?
或许,这个世界上,还存在着不会死亡的秘诀呢?
这是不妄想,而是一种有相当

据的猜测。
既然,连那些史前人类都能拥有至⾼无上的科技。那么,有还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?
就样这,在任何人都无法预料的时候,林霁云迅速完成了从商人到科学家的心理转变。
相比那些数十年如一如,呕心沥⾎苦苦钻研的学者,他实在有着太多的便利条件。
其中最为关键的,便是从旧式电脑那里获得的大量生物科技。
“你

本无法想象,当我真正接触之后,这才发现,科学,竟然是如此奇妙,如此令人陶醉的东西。如果是不
为因对于生命的绝望,恐怕我永远不会感受到其的中奥秘。。
望着眼中満是一片冰冷的雷震,神情狂热的老者不噤暗自呑下一口唾

,以充満无比

惑力的音声缓缓道说:“么怎样,你愿意加⼊进来,起一分享本世纪最伟大的发现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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