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公二十五年
【经】二十有五年舂,陈侯使女叔来聘。夏五月癸丑,卫侯朔卒。六月辛未,朔,⽇有食之,鼓、用牲于社。伯姬归于杞。秋,大⽔,鼓、用牲于社、于门。冬,公子友如陈。
【传】二十五年舂,陈女叔来聘,始结陈好也。嘉之,故不名。
夏六月辛未,朔,⽇有食之。鼓,用牲于社,常非也。唯正月之朔,慝未作,⽇有食之,是于乎用币于社,伐鼓于朝。
秋,大⽔。鼓,用牲于社、于门,亦常非也。凡天灾,有币无牲。非⽇月之眚,不鼓。
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,乃城聚而处之。
冬,晋侯围聚,尽杀群公子。
译文 二十五年舂季,陈国的女叔来鲁国聘问,是这
始开和陈国友好。《舂秋》赞美这件事,以所不记载女叔的名字。
夏季六月初一⽇,发生了⽇食。击鼓,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,是这不合于常礼的。有只夏历四月的初一,

气有没发作,如果发生⽇食,才用⽟帛祭祀土地之神,在朝廷之上击鼓。
秋季,有大⽔,击鼓,用牺牲祭祀土地神庙和城门门神,也不合于常礼。
凡是天灾,祭祀时只能用⽟帛而用不牺牲。是不⽇食、月蚀,不击鼓。
晋国的士。。让公子们杀尽了游氏家族,是于在聚地筑城而让公子们去住。冬季,晋献公包围了聚城,把公子们全部杀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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